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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社会组织服务基层作用,持续推动我市公益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助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困难,东莞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秉持福彩公益发行宗旨,计划开展“东莞市2025年度福彩公益创投活动”。本次公益创投安排72万元为专项资助资金,将资助30个项目。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东莞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承办单位:东莞市社会组织总会 二、申报主体资质条件 福彩公益创投项目申报和实施主体,须为经民政部门登记注册,且近三年内没有被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和“社会组织违法失信名单”的社会组织或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其它自然人、法人和组织也可提出公益项目参与,但须与上述社会组织合作并以该社会组织的名义申报。福彩公益创投项目申报和实施主体还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报机构及机构法人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社会信誉良好,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备开展公益服务项目必需的人员、设备、办公场所及相关资质。所申报项目服务内容须在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内,不得超范围开展服务。 (三)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民主监督制度。 (四)具有独立的团队管理、财务管理制度,以及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险费的良好记录。 (五)坚持公益性及非营利性,除合理工资、福利外,未以任何形式向举办者(出资人)、会员(理事)及工作人员分配各项收入。 三、资助周期 自资助协议签订之日起-2025年11月30日 四、申报项目类别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关于慈善活动的规定,本届福彩公益创投以长者服务类、助残服务类、救助帮困类、儿童青少年服务类、社区服务类、志愿服务类为资助重点。 (一)长者服务类 为老年人提供助洁、助浴、助行、助医、助急、日间照料、居家养老等生活照料支持;开展结对关爱、情绪疏导等精神慰藉及心理关怀;实施老年人健康干预、慢病管理、康复支持等健康管理和促进;组织适老文体活动、促进社区融入等文化娱乐与社会参与;及其他满足老年人核心需求、提升晚年生活质量的服务。 (二)助残服务类 开展孤残儿童照料与托养服务、残障人士康复训练与支持、技能培训和就业扶助、社会融入辅导、残障人士家庭支持等服务;以及其他为残障人士提供有利于提升其社会适应能力的服务项目。 (三)救助帮困类 对支出型贫困家庭、困难外来务工家庭、困难单亲家庭及流浪乞讨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体提供经济救助、物资帮扶、生活支援、资源链接等。 (四)儿童青少年服务类 为社区边缘青少年、困难家庭和外来务工家庭儿童、留守儿童等开展照料服务、心理辅导、适能训练、素质提升等帮教助学服务;以及其他有利于儿童青少年健康成长、益智、素质拓展等各类服务项目。 (五)社区服务类 促进居民参与社区公共事务的社区治理服务;促进邻里互助、新老居民融合、社区文化建设等社区融合服务等。 (六)志愿服务类 支持培育志愿服务队伍、激励志愿者发展,重点在扶贫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优抚救助等重点领域,以及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应急响应中,为群众提供政策宣传、关爱帮扶、急难救助等服务。 (七)其他公益类 其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关于慈善活动相关规定的,有助于宣扬公益理念、推动社会创新、促进社会发展进步但无法清晰归入以上6类的公益项目。 五、申报项目要求 项目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的宗旨,有利于促进我市(村)社区居民社会福祉和改善民生的公益慈善服务开展。 (一)项目定位公益性:项目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所解决的问题具有明显的迫切性,服务指向明确,受益群体精准,公益色彩鲜明,目标定位清晰。 (二)项目策划科学性:项目策划符合政策导向,具有现实性和良好的村(社区)基础和群众基础,实施计划合理清晰,资金预算准确,可持续性发展。 (三)项目理念创新性:项目模式、理念、设计等具有创新性,注重自身运营能力和创新能力提升,联结已有资源或渠道形成有效的服务模式。 (四)项目品牌推广性:项目方案能提出清晰的品牌策略与实施路径,强化品牌建设,对建设具有东莞特色的社会组织亮点项目和品牌有示范效应,有可复制性和推广性。 六、经费安排 (一)资助经费 本次福彩公益创投安排72万元为专项资助经费,按照定额资助共资助30个项目,其中: 3万元项目,10个; 2.4万元项目,10个; 1.8万元项目,10个。 同一社会组织最多可获选2个项目;获得其他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不予重复资助。 (二)其他扶持经费 1.鼓励爱心企业、社会组织、爱心人士和团队对创投项目定向捐助的扶持经费,捐助金额达到获选项目经费预算总额50%及以上的获得该项目冠名权。 2.本次福彩公益创投鼓励社会组织通过资源链接自筹经费,按照自筹资金与项目经费预算总额的比例进行相应的加分。 七、项目运作原则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通过其它非法手段侵占、不当使用项目配套资金和社会定向捐助,违者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二)获选项目的实施主体因不可抗力原因无法继续实施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时,应及时向主办单位提出,未经主办单位同意不得擅自向其它组织和个人转让服务项目。 (三)获选项目的实施主体未严格按照约定认真实施服务项目的,主办单位有权不再拨付其项目后续资金,同时追回已拨付但尚未使用的资金。 (四)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彩票发行费使用范围须严格遵循既定要求。获选项目必须在项目实施全过程中突出“中国福利彩票”标识宣传,并在项目总结等材料中明确体现。 八、资助经费拨付 (一)资助经费分两期进行拨付,一是首期款,项目实施主体签订资助协议后,由市福彩发行中心拨付首期款,金额为总资助资金的50%;二是末期款,项目完结后项目实施主体需提交项目总结相关材料,经东莞市社会组织总会组织专家组审核通过并验收合格后,由市福彩发行中心拨付末期款。末期款金额根据项目实际支出情况核算,最高不超过总资助资金的50%。 (二)请款要求:项目实施主体每次请款时均需向市福彩发行中心出具合法有效的票据。 九、组织实施
公益项目创投活动申报方式 请各申报单位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获取并填写《东莞市2025年度福彩公益创投活动项目申报表》、《东莞市2025年度福彩公益创投活动项目预算表》等资料。
请各申报单位于2025年10月13日17点前将填报的电子版资料报送至东莞市社会组织总会电子邮箱(邮箱:dgszzh@126.com),签章纸质版资料原件一式三份递交至东莞市社会组织总会秘书处(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恒丰商业大厦四楼,联系电话:高小姐,0769-22119691、18938263562)。 |
